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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精神残疾人可享托养

2015-10-13 16:48

 

  顺德精神残疾人可享托养 

  将设置100个床位,贫困家庭可享补贴 

 

 佛山日报讯 记者骆苏艳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顺德拟依托伍仲佩纪念医院成立顺德区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设置100个托养床位,试点开展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目前,顺德区登记在册的精神类残疾人3186人,其中16至59岁的2291人,长期住院进行医疗康复的368人,社区领取药品康复的约1500人。因精神残疾人基本上都需要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康复服务需求较大,基本上都以家庭看护方式照料。

 开展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迫在眉睫。《顺德区精神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征求公众意见,截至本月15日。试点方案有望在今年实施,将通过顺德区伍仲佩纪念医院成立顺德区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设置100个托养床位,试行3年。经过前期调研,已有120多人申请床位。

 根据方案,具有顺德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段内,病情经精神专科医师评估鉴定为适宜实施托养服务的精神残疾人为托养对象,托养服务中心将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照料、饮食起居、基本医疗护理,进行必要的社会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功能训练、康乐文体活动训练等康复服务,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工作、生活。

 此外,贫困家庭托养对象可享托养补贴。顺德区户籍的低保、低保临界、城乡三无、五保对象、一家多残家庭、低收入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不高于区低保标准两倍)等贫困家庭对象,给予托养服务费2000元/人·月、托养康复费2900元/人·月,合计托养费用4900元/人·月。对其他家庭对象,给予托养服务费1000元/人·月、托养康复费2000元/人·月,合计托养费用3000元/人·月的限额补助,超出的费用由托养对象个人承担。

 

  (来源:佛山日报  时间: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