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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对佛山市残疾学生实施生活资助制度的议案

2015-09-23 10:51

 

    关于建立健全对佛山市残疾学生实施生活资助制度的议案

 内容:

 我市自2012年8月颁布实施《佛山市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佛府办〔2012〕61号】政策以来,残疾儿童就读数量、教育质量逐年提升。以我校(佛山市启聪学校)为例,2012、2013、2014学年注册(入校学籍档案和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人数分别为375、390、399人,就读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目前在佛山市政府及下辖各区开办的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残疾学生共计937人,其中佛山市启聪学校399人、南海区星辉学校70人、三水区启智学校75人、禅城区启智学校52人、顺德启智学校341人。

 在【佛府办〔2012〕61号】文件中,佛山市政府针对本市户籍并对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教育,分别免除保教费和学杂费。政府的关怀惠及了特殊学生,给特殊学生家庭带来了福音,但还未能完全解决一些特殊学生家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佛山市在读的特殊学生家庭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现实困难,如下。

 一、特殊学生家庭整体经济情况较差。

 经过初步调查,因残致贫的情况较多。目前在我市特殊学校就读的937名学生中,属低保家庭有55人。除低保家庭外,很多学生家庭还存在着各种各样样的现实困难问题。以佛山市启聪学校为例,现就读399名学生中,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家庭、隔代照养家庭、(福利院)孤儿、托管家庭(父母不在身边,由亲属照管)、父母单方或双方都属于残疾人家庭超过70人。我们相信,在佛山市其他特殊学校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这些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整体相对较差,有不少家庭对于每个学期入学就读上交的住宿费(目前市启聪学校的标准是住宿生350元/学期、走读生180元/学期)、伙食费(市启聪学校住宿生260元/月、走读生120元/月)、校服费(240元/3年)经济上难以承受。

 和周边的普通学校相比,市启聪学校学生的伙食费和住宿费相对较低。考虑到学生的经济水平,在近年物价上涨的经济环境下,学校所收取的这些费用都没有提价,住宿生每月的伙食费只交260元。学校给学生宿舍在2013年装上了空调,但收费近10年仍然没有改变。每个学期,市启聪学校还对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减或免收各种费用。即便如此,每个学期总会有一些学生因为家庭经济能力差而延迟上交相关费用,需要班主任多次催促。曾出现有学生家长下跪向班主任借钱交伙食费、住宿费的情况,并引起了后来的一些不必要争端。另外家长上交学校伙食等费用的一些细节也让人唏嘘不已,有家长上交整学期一千三百元的伙食费全部是由10元或5元一张的纸币构成,纸币中隐隐还可以闻到鱼腥味。

 二、特殊学生上学路程整体较远。

 目前,市启聪学校除九年制义务教育智障学生、学前组168名学生来自佛山市禅城区外,其他231名学生(听障、视障、智障高中)来自佛山市五区。个别学生家在高明、南海、三水、顺德等比较偏远的区域,每周返校上学和回家都需要换乘多次公共汽车,路途遥远者单程需要近3个小时。虽然佛山市政府对于残疾人乘车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但因社会诚信不高引起的信任问题和及残疾学生和司机的沟通问题,很多学生不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给予的福利。加之,市启聪学校有少量学生是外市及外省政策性借读生,这些学生也很难享受到这些地方性政策优惠。每周返校和回家的乘车费用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情况较差学生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有些学生如智障学生上学、放学均需要家长接送,有些家长考虑到既耽误工作,又需要承担路费,出现了家长让学生辍学回家的现象。

 2014年1月8日,由国务院、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八部委联合发文--《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在文件第三条第三款中特别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

 近年,我国的一些省市在资助特殊学生方面也出台了很多举措。如辽宁省、福建省在2011年出台文件提出,要为特殊学生提供“三免一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和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青岛市在【济财教〔2012〕6号】文中提出,要对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补助伙食费、交通费,免收课本费、校服费、住宿费等费用。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按照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定的市与县(市)区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广东省中山市也在近期提出,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对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中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各镇区可根据实际对本辖区的残疾学生提供适当的交通费补助,对在校住宿的困难家庭残疾学生,给予住宿和伙食费资助。据《南方日报》报道,清远市已于2012年9月起正式实施“在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食宿费用全免”的财政资助政策。

 在佛山市一些街道和镇区,现已开始实施对本街镇残疾学生就读补贴的政策。如顺德区北滘镇对就读于顺德启智学校的25名本镇学生每个学期给予伙食费、住宿费、生活费专项补贴。25人和整个佛山大市937名在册特殊学生相比,这个比例还非常小。在资助残疾儿童方面,还需要政府部门统筹规划,让更多的残疾儿童获得更好的教育条件和机会。

 

 办法:

 由市、区财政统一拨款给各特殊教育学校,免除我市在读所有残疾学生(入校学籍档案和全国学籍系统)住宿费、校服费,补助伙食费和交通费(交通费由学校代发给学生)。

 1、免收:

 (1)我市所有特殊学校就读学生的住宿费(按1000元/生/年)。

 (2)我市所有特殊学校就读新生校服费、学生校服增订费。(按300元/生/3年)

 2、补助:

 (1)我市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的特殊学生每月伙食费(住宿生:伙食标准20元/生/天,4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小计4000元/生/年)。

 (2)给每位在读学生每月发放100元交通费补贴(一年按10个月计,小计1000元/生/年,可考虑路途远近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

 在读的残疾学生按1000人计,每人每年“两免两补”费用约6000元,全市一年财政支出总数预计600万元左右。